苏州大学音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时间:2020-09-25  浏览:780


苏州大学音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学科专业情况,现特制订执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2.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各项评价内容并打分。

3.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不得与申请学生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如收费辅导教学等)等,若有上述情况,须主动报备并回避。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从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等),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弃考”记录。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可不受上述“2”的限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是“学术特长生”审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学术特长生”的申请条件按本细则(五)·5条执行。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教务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及要求,音乐学院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指标为7人,分配如下:音乐学(师范)专业3人,音乐表演专业3人,第7名取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综合评价成绩分高者,第8名为学院推免生替补。

五、推荐工作程序

1.动员和公告。学院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宣传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的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申请。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2021届预毕业本科生,921日下午14:30-2323:00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自愿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申请时请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全部提示内容;申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补申请。

3.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在推免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即在“申请查询”里下载并打印推免申请表(签名)、中文成绩单(可自行在教务部在线预约系统下载打印),连同本人发展素质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于申请时间截止前一并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505-5118)。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除需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以及本工作方案第(三)条第3点指定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

4.严格报备制度: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前,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

5.资格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含学术特长生)进行资格初审;其中,以“教授联名推荐”申请推免的学生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已交申请材料审定,其“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以下内容: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从严把握。

6.综合测评与遴选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参加学院的综合测评和遴选。学院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具体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以综合评价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标准。推免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如下:综合评价成绩(满分500=学业成绩(GPA*100+发展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发展素质成绩按以下五项打分: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20分)、科研成果(最高25分)、竞赛获奖(最高25分)等。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院科学合理细化每个项目的打分标准,由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以上各项评价内容并打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初选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发展素质成绩。

发展素质总分为100分,由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组成。具体如下:

  1. 军入伍服兵役20分):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士官:20

B. 参加志愿服务10分):

此部分累计分值最高10分。

三年累计志愿时长(含校内外):

累计志愿时长

时长

积分

36-54时长

2

54-100时长

5

100-150时长

6

150-200时长

7

200时长以上

9

献血服务:2

省级志愿服务项目(全程参与或不少于5天):2

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全程参与或不少于3天):4

C. 到国际组织实习20分):

此部分累计分值最高20分。

提交材料时标明:组织名称(详见附件2)、具体职务、实习起止日期

根据实习时长赋予分值

实习时长

时长

积分

实习期1个月内

10

实习期1-3个月

15

实习期3个月以上

20

D. 科研成果25分)

本办法所指科研成果,是以苏州大学及相应的英文名称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其它认定成果三个类别。科研成果加分最高不超过25分,其中学术论文(科研项目)20分,其他认定成果5分。每项只记最高项,不累计积分。

  1. 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在正式学术刊物、以书代刊书籍、论文集、公开发行的报纸理论版或学术版等载体上发表的旨在阐明作者学术观点、调查研究成果的学术作品。会议综述、译文、介绍性书评、随笔、自传等不属于学术论文,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

学术论文项加分项

期刊类型

第一作者积分

第二作者积分

国外核心期刊

20

10

国内核心期刊

12

6

省级期刊

4

2

科研项目

根据项目的来源及经费额度等综合因素,确定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校级。

科研项加分项

项目级别

主持

参与

国家级

20

10

省部级

16

8

市厅级

12

6

校级

8

4

其他成果

其他成果包括专著、咨询报告及其它类别,被认定的均为5分。

专著是指对特定学术领域或特定问题由作者提出学术观点并围绕学术观点展开调研、论证而形成的,并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有统一书号的成果。专著应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对解决理论、实际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咨询报告,作者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为目的,通过调查研究而形成的研究报告或对策建议,在各级《成果要报》上刊发,或虽未公开出版或者发表,但被党政部门或相关单位采纳。
  
其他成果包括软件成果等公开出版或者发表的成果。

以上其他成果均需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E. 竞赛获奖25分):

此部分累计分值最高25分。

根据竞赛项目级别及获奖级别进行加分。若为集体项目,计对应加分项的1/2

竞赛获奖加分项

项目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5

20

15

10

省部级

20

15

10

5

市厅级

15

10

5

3

校级

10

7

3

1


  1. 竞赛项目:

序号

竞赛项目

1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5

全国、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6

长江钢琴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7

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

8

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

9

苏州大学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暨“明日之师”系列活动

10

其他经专家审核小组认定的竞赛项目

3)综合评价成绩并列学生的遴选办法:若出现综合评价成绩并列情况,取学生学位绩点排名前者,若学位绩点相同,取算数平均分排名前者。

5.初选名单报送在“推免申请系统”的“初选学生成绩录入”菜单里,录入初选名单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推免数据,并做好替补标注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部”、“下载初选名单上报表”并盖章后,928日(周一)前报送到教务部学籍科。报送学院初选名单汇总表时,须同时报送入围初选名单的“有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U盘报送),主要含申请表(本人签名、学院部盖章)、成绩单、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及申请阶段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

学院初选名单及“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证明材料,应于报送之日起,在学院网站的推免生工作专栏里公示10个工作日。

6. 学校审核和名单报送:930日前,学校审定推免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同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报推免生资格名单及成绩单。在此阶段,若因学院原因未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导致无法上传学生名单,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 推免生在推免系统里的相关工作: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自10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参照推免服务系统内的时间安排及操作任务(见附件3),自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跟踪并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电话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5227655)或所报外校研究生处(部、院)。

六、有关管理事项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附则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生若对推免遴选结果有异议,也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附件1


苏州大学音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磊、陆岸

成员:魏正启、顾明高、胡晓玲、张红霞、刘彦玲

附件2 国际组织的认定名录

国际组织的认定参考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的名录,网址链接为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gjzzrcfw/zygjzz/

附件3 2021年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

阶段

时间

系统进度安排

操作方

备注

推荐阶段

2020917

推荐办法上报功能开通

推荐高校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开通

 

接收推免生章程上报功能开通

接收单位

 

推免招生目录上报功能开通

 

推荐办法、章程/专业目录、名单审核功能开通

省招办

 

2020108

已审核通过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功能开通

推免生

 

2020108

推荐办法上报功能关闭

推荐高校

推荐高校应严格按时上报名单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关闭

接收推免生章程上报功能关闭

接收单位

 

推免招生目录上报功能关闭

 

20201010

推荐办法、章程/专业目录、名单审核功能关闭

省招办

 

接收阶段

20201012

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推免生

 

接收单位管理复试、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

接收单位

 

20201025

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

推免生

 

接收单位管理复试、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

接收单位

 

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2020111

接收单位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开通

接收单位

 

推免生拟录取库审核功能开通

省招办

 

2020117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关闭

接收单位

 

20201114

推免生拟录取库审核功能关闭

省招办

 

202011月下旬

推免生录取信息公开

教育部

 

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2021420

接收单位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开通(仅限农村师资、军队二等功、顶尖运动员与教练员培养计划、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医学长学制等专项计划)

接收单位

 

推免生拟录取库审核功能开通

省招办

 

2021531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关闭

接收单位

 

2021610

推免生拟录取库审核功能关闭

省招办

 

2021710

推免生录取信息内部模拟公开(仅对省招办和招生单位)

教育部

 

2021712

推免生录取信息内部模拟关闭(仅农村师资)

教育部

 

2021715

农村师资推免生录取信息公开(30)

教育部